商标查询是百分百准确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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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查询是百分百准确的吗?

作者:临汾协盈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1-01-06 10:37:45

很多申请人临汾商标注册之前也了解到了商标查询的重要性。很多朋友也还是有一些疑问,为什么查询结果显示可以注册申请,但提交后依然被驳回了呢?这是为什么呢?今天临汾商标注册公司就为大家介绍下商标查询是百分百准确的吗?首先说这并不能说明商标查询不准确,商标查询有6个月的盲查期,就是商标注册申请受理过后,这段时间是查询不到的。为了避免这种情况最好的办法,就是商标设计一定要保持原创,这样的话驳回率会有效降低。

其次,要选择专业、正规的商标代理机构查询,正规的机构有专业人士为您准确分析查询结果,查询结果会比较权威,这样后期驳回也是可以有效的避免。一般来说正规的代理公司都是由专人负责商标查询的。商标查询顾问是有丰富经验的行业分析,综合知识,跨行业一系列的方式进行查询。一定程度的保障注册结果。申请注册要准备多个,委托代理机构查询中需要有一个选择的余地。代理公司也会给予一些中肯的建议,如一些尊重性的修改,为了您更好的更快的申请,从而提高注册成功率。商标查询是百分百准确的吗?提醒:商标查询不是百分百注册成功的承诺,是商标注册申请成功最关键的第一步。商标查询也不是法律强制规定的,对于商标查询起着关键性的作用,所有申请人务必要重视走好这商标注册的第一步。人无远虑,必有近忧;既然领先他人那就赶快查询一下你要注册的商标吧!

商标转让需要准备哪些材料?走哪些流程?随着近几年国内经济快速发展,市场各方面日趋完善,再加上人口的增长,这就使得市场需求量越来越大,很多有工作技术和资源的人士纷纷选择创业。这时候,企业除了自身的搭建和发展之外,必须要有一定的知名度,这样才能让自己的产品服务最大程度的呈现价值,这时候就体现出商标的重要性了。 

商标转让需要准备哪些材料?走哪些流程?当前企业在通过转让获取商标主要是通过两个途径:一种是自行到商标局注册大厅进行商标注册申请,这种方式的优点是花费资金不多,可以省下大部分的商标代理费用于其他方面的投资;另外一种委托商标代理机构进行办理,但是手续费用可能会比较高。尤其很多新手创业者并不清楚注册时需要准备哪些材料,一旦在交易的时候出现材料错误或不足,将很可能会造成商标转让失败。为了给大家提供方便,接下来就为大家介绍一下商标转让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1、如果是企业之间进行商标转让的,需要准备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份,如果是个人之间进行商标转让的只需要准备转让人与受让人的身份证复印件2份即可;

2、商标注册成功时下发的《商标注册证》复印件2份;

3、商标转让人与商标受让人签订的《商标转让申请书》需要双方盖章;

4、商标转让人与商标受让人在转让商标之前,应该签订商标转让协议书,并且需要经过公证处进行公证;

5、商标受让人签字并盖章的《代理委托书》。

以上就是商标转让时所需要的材料了。商标转让有着注册不能比拟的优势,因为商标转让的成功率接近百分之百,几乎不存在被打回的情况。所以大家在进行商标转让时一定要将转让所需材料准备好,尽可能实现一步到位。有些创业者确实抽不出时间详细了解商标转让流程的话也没有关系,可以选择商标转让代理机构进行办理,毕竟代理机构都拥有着专业的商标转让经验,看好行业资深专业人士,一样能成功办下来。    

立体商标大致分为两类:

(1)仅由立体形状构成的立体商标;

(2)立体形状与文字、图形、符号、色彩等结合构成的立体商标。

前者再进一步细分,又可以分为:

(1)商品的立体形状;

(2)商品包装的立体形状;

(3)商品或商品包装的部分立体形状;

(4)独立于商品的装饰性立体标志;

(5)为提供服务所使用的物品的立体形状。

由于立体商标与形状有着密切的联系,也被称为形状商标(shape mark)。比较著名的立体商标如瑞士的三角形巧克力(170BI.EONE)、可口可乐的曲线型瓶身、阿迪达斯鞋的三条纹图案、奔驰车的星形标志、派克金笔的专用笔托以及麦当劳的金色拱门和小丑形象(麦当劳叔叔)等。

我国《商标法》的第9条、第10条和第11条规定了商标注册的一般条件。

第9条要求注册商标应当具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并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

第10条规定了不得作为商标使用的标志。

第11条则规定原来不易识别的标志经过使用取得显著性并便于识别的也可以注册(除此以外,针对三维标志区别于平面标志的特殊性,

第12条规定仅由商品自身的性质产生的形状、为获得技术效果而需有的商品形状或者使商品具有实质性价值的形状,不得注册。但在实践中,对于立体商标的注册,如何运用这些原则性的规定,我国并没有具体的指引可遵循。)

一、“国内收件人地址”是邮寄地址吗?我们公司可以填写吗?“国内收件人地址”是指外国申请人指定的国内收件人地址,而不是申请人的邮寄地址。国内申请人不填写此栏。目前,商标局的各类文件均按照申请人的地址以挂号信的方式送达申请人。申请人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文件交给商标代理机构。

二、“商标申请书”是什么意思?如何填写?申请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的,或者以立体标志、色彩组合标志、声音标志注册的,两个以上申请人共同申请同一商标注册的,他们应在本栏发言。申请人应当根据申请内容进行选择,并附有关文件。

三、什么是“基于应用程序的优先级”?如何填写?《商标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商标注册申请人自在外国申请商标注册之日起六个月内,在中国境内为同一商品申请同一商标的,根据外国与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两国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根据相互承认优先权的原则,可以享有优先权。申请人依照《商标法》第二十五条规定要求优先权的,应当选择“申请为准”,并填写“申请/参展国家/地区”、“申请/参展日期”、“申请编号”栏。

申请人应当同时提交优先权证书(包括原件和中文译本);不能同时提交优先权证书的,应当选择“补充优先权证书”,并在申请之日起三个月内提交。逾期未作书面说明或者未提交优先权证明的,视为未主张优先权。优先权证书是指申请人提交份商标注册申请书副本。副本由受理申请的商标局认证,并注明申请日期和申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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